法院讯(蔡敏)为持续推进新时代“枫桥法庭”创建工作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,切实打通司法便民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近日,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法庭法官走进博孜达克农场当事人家中,开展巡回调解,就地化解一起亲属间民间借贷纠纷,高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本案原告梁某现年70岁,系被告张某的姑姑。被告张某夫妇腿部均有损伤,日常行动不便,家中无代步车辆,往返法庭参与诉讼存在诸多不便。承办法官在收案后第一时间了解双方实际出行困难,立足“枫桥法庭”便民利民、就地解纷工作要求,主动将调解现场设在原告家中,被告居所紧邻原告住处,双方无需长途奔波,就近参与调解。

案涉纠纷发生于至亲之间,庭审调解全程双方态度平和,均有较强和解意愿,无尖锐对立情绪。承办法官紧扣亲情底色,以法理为基础、以人情为纽带,组织双方逐项核对往来账目,清晰梳理借款明细,厘清争议焦点。一方面细致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,明确债务人应当履行的还款责任;另一方面立足亲属情谊耐心劝导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,平衡双方诉求。
经过法官居中协调、释法疏导,原、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约定由张某夫妇分期偿还全部借款,并明确每期还款金额、履行时限,双方当场在调解文书上签字确认,一桩亲属借贷矛盾顺利妥善化解。
此次上门巡回调解,是恰夏法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、深化基层矛盾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。下一步,塔城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抓实“枫桥法庭”标准化创建,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、入户调解工作,聚焦老年人、行动不便群众等特殊群体司法需求,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、农户家中,推动小事不出村、矛盾就地解,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、安全感与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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